全面财产权观念
财产权利是一个内容宽泛的法律概念,既有宪法财产权,又有部门法上的财产权;既有私法财产权,又有公法财产权。宪法财产权观念基本蕴含了三重关系结构:公民财产权与国家权力关系、公民财产权与公共福利关系、公民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宪法中有关国家权力相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义务性规定,有赖行政法具体实施,行政法上的公民财产权制度对于宪法财产权的实现、对于公法财产权体系的完善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全面财产权观念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健全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公法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公民财产权 行政法 立法完善 法治政府
肖金明 李卫华
山东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200-208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