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视野下的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
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是《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的财产权相关条款的具体化,是我国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极为重要的一部法律,对于完善财产权制度、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而不动产物权登记作为财产权制度的基础性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物权法》第二章第一节便专门系统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物权法 行政法 财产权
熊文钊 张步峰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642-649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