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争议与行政收费的法治化
对《公路法》第36条的不同理解是养路费争议的动因,而争议的实质还在于养路费征收造成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行政收费中普遍存在。包括养路费在内的行政收费制度存在的法律依据残缺,规范内容不合理等制度性缺陷是导致行政收费行为失控的主要原因。必须从制定统一的《行政收费法》入手,转变行政职能、改革行政机构予以解决。
养路费 行政收费 制度改革 立法完善
陆伟明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668-674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