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争议评审委员会(DRB)制度的构建
有效解决合同争端,维系工程合同关系稳定,已经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急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2007年中国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借鉴国际工程合同争端解决模式,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环境下,第一次创建了专业性强的、新型的、和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争议评审解决机制,以期在使争议得到充分有效解决的基础上,能够持续地稳定和维系当事人和谐的合同关系及建立于其上的合作、协作关系。本文在评析争议评审解决机制的法律属性、效率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本土,着重从微观的角度构建评审组织的组建、评审组织的工作机制、争议评审意见的内容,以期对选择该合同争议解决方案的当事人有些指导意义。
Construction Contract Dispute ADR model DRB model Building Policy
段亚伟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185-190
2009-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