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抑或效益,几个文本的浅析——小议当前不良资产处置法律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在世界经济危机背景下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就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相继出台了几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以2008年1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和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最重要,这两个文本在新的形势下对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提出了若干新的政策和要求,突出强调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国有资产安全,强调经济危机威胁下对债务人的保护等.这些规定对当前及今后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影响巨大.为此,本文着重解读这两份文本的基本内容,初步分析其对业界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法律环境和制度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促进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唐俊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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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62
200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