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教育如何应对《城乡规划法》——以社会科学研究为主线优化城市规划教学体系
中国城市规划面临的问题根深蒂固,其根本要害在于忽视社会问题.新的《城乡规划法》将城市规划工作的社会属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城市规划学科发展与教育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及可能的现实途径.在深刻理解城市社会调研的基本功能,全面认识城市规划学科内涵与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从社会科学研究的视角分析了城市规划教学体系建设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以社会科学研究为主线,针对性地提出专业教学安排、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城乡规划法》 社会科学 城市规划教育 调查研究 教学体系
陈前虎
浙江工业大学建工学院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40-46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