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主体缴费责任与能力探析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呈现停滞状态,问题的症结在于《基本方案》对农村养老保险缴费主体及其责任界定有误.本文分析了政府、集体责任缺失现状,在研究三方经济支持能力基础上对农村养老保险主体的缴费责任进行重新界定,重点论述了参保方式由自愿转向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前提.并分别从政府、集体、农民角度对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做了初步探讨.
政府责任 强制参保 经济支持力 资金筹措
李雯铮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434-448
2007-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