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适应进城“农民工”参保

解决进城“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缓解当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危机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难以适应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以及社会统筹层次不高限制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造成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重重阻碍.借鉴“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当前统筹层次不高的现实状况下,赋予“农民工”社会统筹账户既得受益权并为未来改革留下空间,改革个人账户计发办法是解决“农民工”参加城镇制度参保难题的可行途径.

农民工 基本养老保险 既得受益权

刘昌平 殷宝明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2007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保障国际论坛

武汉

中文

521-529

2007-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