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文创产业之交流合作的愿景
本文主张,以更宏观的产业创新议题取代狭隘的市场开放议题,作为两岸文创交流合作的共同愿景,以建立彼此长远的发展关系。合作交流的建议:第一,以创新系统为单位的交流合作。以城市为单位的交流合作第三,以创意园区为单位的交流合作。第四,两岸共同成立交流合作的权责单位。
文化创意产业 海峡两岸 文化交流 产业合作
刘维公
东吴大学神会学系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110-111
2009-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文化创意产业 海峡两岸 文化交流 产业合作
刘维公
东吴大学神会学系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110-111
2009-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