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双重犯罪原则在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适用

  双重犯罪原则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广泛适用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只有当请求国与被请求国双方都认为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并加以处罚时,才提供司法协助。作为“习惯国际法”的双重犯罪原则,不仅适用于调查取证、送达文书等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更适用于引渡、刑事诉讼移转、被判刑人移管等涉及人身自由的场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形成了“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局面,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之间需要刑事司法协助的情况大量存在。

刑事司法 区际协助 行政原则 双重犯罪

苏彩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首届中国区际刑事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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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28

2008-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