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逃犯移交问题研究
随着内地与香港之间交往的日益扩大,一地的犯罪分子为了逃避刑事制裁而逃到另一地藏匿的情况日趋突出,如何开展区际间的刑事司法协助,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则是维护各法域安全的重要任务。由于内地与香港分属两个不同法域,法律差别较大,同时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其中包括了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而两地在进行刑事司法协助过程中,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观念的差异,往往容易导致分歧。
监狱管理 逃犯移交 法律制度 管理机制
李希慧 徐光华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深圳
中文
361-373
2008-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