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五卅惨案“十三条”交涉条件的提出
史学界已就“十三条”提出的前因后果发表了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大致认为,当时执政府尤其是外交部方面有意使“上海事件地方化”,故在各方协调下,决定将“十七条”修改成“十三条”,以“完全涉及上海地方”。本文在阅读相关史料时却发现,执政府驻上海特派员蔡廷干、曾宗鉴、许沉等人在“十七条”转变为“十三条”的过程中起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他们不仅劝说工商学联合会代表同意总商会另提“十三条”,而且不经请示外交部,就将它提交领事团。“十三条”之所以成为沪案交涉的正式条件,不仅仅是蔡、曾、许等特派员对北京执政府将“上海事件地方化”意图的简单贯彻,而且也是双方互动互补的结果。
外交史 五卅惨案 交涉条件 外交政策
周斌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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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290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