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征地补偿费分配模式研究--以湖北省为例

  目的:了解不同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模式,并探讨合理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比例。方法:文献资料法和实证研究法。结果:①按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比例测算,农村集体提留比例应该在14%~30%之间,而农民则应获得70%~86%的使用权收益。②按照农民意愿分析,支持30%以下留用比例者占到总人数的83.62%,其中支持留用比例为10%~20%的最多,占到总人数的34.55%。结论:建议湖北地区村提留20%用于本村公益性事业,其余可由村民代表大会来商定分配方案,既可全部平均分配,也可预留一部分用于发展本村集体经济。

土地征收 征地补偿费 分配模式 集体经济

陈莹 谭术魁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4

国内会议

2009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扬州

中文

492-496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