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意志与征地利益冲突--基于农地产权制度的视角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蕴含的政府意志并不必然导致征地利益冲突,但在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具备时,政府意志就容易导致征地利益冲突:①政府意志导致征地利益冲突的“农地产权变迁逻辑”条件;②政府意志导致征地利益冲突的“村委会双重角色”条件;③政府意志导致征地利益冲突的“农地公有产权特性”条件。第一个条件为地方政府侵害被征地村民利益提供了“逻辑上”的合理性;第二个条件为地方政府侵害被征地村民利益提供了“操作上”的可行性;第三个条件为地方政府侵害被征地村民利益提供了“过程上”的安全性。
中国农业用地 产权制度 政府意志 征地利益冲突
张期陈
上海商学院 上海 201400
国内会议
扬州
中文
503-508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