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糖名义保护率的测算:1994-2006年
本文利用世界银行2006年启动的“通过降低农业干预减贫”两期项目中的研究方法,测度了中国食糖1994-2006年的名义保护率(NRA)和农户层面上的名义保护率(NRAf),以此来判断农业贸易自由化对中国食糖生产者的影响程度。研究结果发现,多数年份我国对食糖批发商是正保护,而对农民则实行的是负保护。这表明,食糖生产者获得的价格低于自由市场价格,贸易政策改革具有严重的扭曲性,食糖生产者承担了很重的隐性税收。相反,食糖批发市场受到的保护和干预程度则较高。所以,今后国内政策改革的重点应该加大食糖收购价格的力度,降低食糖边境措施的干预强度,以此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降低贸易扭曲程度。
农产品贸易 糖类作物 名义保护系数 贸易自由化
董运来 武翔宇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25-135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