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设定权等制度对《体育法》执法的适用性研究
确立行政执法主体,是开展行政执法的前提,是法院进行行政审判的依据条件之一。本文研究了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与完善体育法规体系,利用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来保障体育行政执法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体育法规体系,特别是涉及公共权力方面的法规,只要这样,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才能取得主动,才能有效开展。
行政处罚法 体育法 执法主体 制度建设 法律适用
谭仲秋
成都体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359-368
2009-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