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时期需要特殊法治举措
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要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应正确把握特殊困难时期的法治状态,在这一状况下,法治应对既不能反应迟钝,也不能反应过度。从历史和现实看,西方国家往往通过制定综合性或专门性法案等特殊法治举措来应对经济危机。目前我国在法制上应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立法的快速应对,坚持积极行政和能动执法,同时积极运用司法政策和司法手段,正面引导法治典论。
法治建设 金融危机 行政执法
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内会议
江苏扬州
中文
21-30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