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供需主体协同强度研究
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只有充分吸纳广大农民的参与和监督,实现“自下而上”需求表达与“自上而下”决策相结合,才能保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与公平。而农民积极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提是供需主体的良性协同关系。本文以协同论为基础,从农村公共产品供需主体协同强度的视角研究供需主体的协同关系,并以集体社会关联度来反映农村公共产品供需主体协同的强度,通过建立集体社会关联度指标体系和运用RAGA-PP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从中挖掘出不同地区影响供需主体协同强度的关键因素,进而因地制宜地制订出不同地区促进供需主体协同的合理方案。
中国农村 公共产品 供需主体 协同强度 集体社会关联度
王大伟 王雅林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01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5-63
2008-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