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的合理性与权利保障制度
公众参与治理改变了传统的治理模式,公众参与的社会基础在于市民社会的兴起,公众参与的认识论基础在于协商民主的发展。公众参与具有内在的社会动力和理性需要,在市民社会缺失、协商民主意识薄弱的中国,强化公众参与的意识是必要的。这种强化需要通过权利制度保障来实现,权利保障反向促进了市民社会的成长和协商民主意识的发展。另外,权利制度在保障行为合法性的同时框定了行为的界限,保障了公众参与的有序。权利保障制度实现的关键在于程序制度的支撑。
反腐倡廉 国家管理 公众参与 权利保障
Xiong Wen-zhao 熊文钊 Cao Xu-dong 曹旭东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51-162
2008-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