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讼调解的变异与重生--以审判管理实现相对正义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由于过份强调调解,盲目追求调解率,甚至掺杂法官个人因素进行“调解”,使诉讼调解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调解制度的初衷,产生了变异,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逐步明显。强制调解、违法调解、久调不决、以判压调等各种不正常的调解现象纷纷出现,不仅侵害了当事人权益,也危及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本文结合基层司法实践,对诉讼调解的优势进行了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诉讼调解变异的表现形式,进一步从诉讼调解的价值在于实现“相对正义”的角度,提出了若干规范诉讼调解的审判管理建议,期望能对完善我国的诉讼调解制度有所帮助。
诉讼调解 相对正义 审判管理 人民法院 公信力
周琳苒
阜宁县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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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85
201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