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理模式与司法独立研究
法院管理在我国习惯被称为司法管理,其包括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及司法人事管理三大部分,并不仅仅是司法实践中经常接触的审判管理。而在国外,法院管理被划分为法院外部管理和内部管理两个部分,这种明确划分法院审判管理权与法院行政管理权,并明确法院审判权中心地位,行政管理权服务于审判权的定位,使得人民法院在公正基础上追求更高的审判效率的法院管理模式,对我国行政化趋势严重的司法管理模式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法院管理 审判管理模式 司法独立 行政化
邵晓萍 吴南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江苏盐城
中文
235-240
201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