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下中国工会的代表性之法学分析
我国工会在不同历史阶段扮演着不同角色。在计划经济下,工会只是从属于政府,动员职工发挥“主人翁”的作用搞生产搞福利的组织,它的代表性隐没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之中。在市场经济下,工会就必须成为职工利益的代表,一方面,要维护职工作为劳动力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工会也要体现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我国工会在市场经济下只有代表劳动者积极介入集体谈判和积极争取罢工合法化,这才能够正确体现我国工会特有的代表性。
市场经济 工会组织 法学分析 职工利益
楼建兵 陈乃新
湘潭大学法学院 411105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148-1154
2010-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