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消法》修订要实现科学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进程。从1962年美国总统提出消费者四项权利,到1994年我国《消法》确定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再到如今社会上和理论界对消费者隐私权、反悔权等权益的提出,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法律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本文就如何做到《消法》修订的科学发展展开了详尽的论述,指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从无到有、不断发展,也开创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立法的历史篇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立法理念 基本原则 惩罚性赔偿

杨竖昆

中国消费者协会

国内会议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年会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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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