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变革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秩序----以中央苏区革命前后的民间借贷为中心
中国传统的民间借贷在中央苏区革命中几乎停止,民间债权被彻底废除。贫苦工农虽然因“一概废债”的革命行动而暂时免除了“高利盘剥”,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产条件和生活状态,但是随之而米的后果却是农村金融的停滞和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短缺,他们反而深受“闭借”之苦和“剪刀差”的严重侵害。尽管国民政府在战争尘埃落定之后,承认并恢复了苏区革命以前的债权,明确了“欠债还钱”的原则,但是赣闽边区又进入了一个债务纠纷重重的时期,战乱后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严重失衡。赣闽边区的社会经济,随着债权的废除与恢复而激荡沉浮,伤筋动骨。中央苏区革命前后赣闽边区债权变革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及其兴衰的史实说明,保护债权与保护物权一样,它们都应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守则。
债权变革 民间借贷 中央苏区革命 农村金融
游海华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92-301
2009-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