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原則下之生態建築理念研究
当“永续发展”观念由联合国布伦特兰委员会(Brundtland Commission)于西元一九八七年提出来时,人门开始思考居住环境与自身的关联性,人类与大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人类毫无自制的破坏我门所居住的环境,也破坏了人类与地球的一个生态平衡,所以永续发展的观念也就愈来愈被重视。永续发展所考应的是减少对环境、资源的破坏与消耗,所以满足永续发展原则下之生态建筑理念研究,应该是尽可能的利用当地环境因子特色,使他更符合人类所居住的环境,并且降低不利身心的任何环境因素作用,同时,尽可能不破坏当地环境因子循环,或确保生态体系健全运作的人为设计及利用。如何将生态建筑的一些观念与手法,运用在永续发展的原则之下,将是我这次研究的主要目的。永续发展的基本内涵为“能满足当代的需要,而同时不损及后代子县满足其本身需要的发展”。该观念提出后,即成为世界各国及国际性组织在面对全球环境变迁及环境问题的最高指导原则。
居住环境 生态建筑设计 资源消耗 生态平衡 永续发展
簡志廷 楊裕富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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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41
2007-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