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碘盐补碘过量健康风险分析
食品安全应当建立在检验和风险评价技术基础上,作者把补碘过量定义为摄入量超过生理需要量上限值(300μg/d)且与碘非致癌作用人类健康慢性最低风险水平值(MRL=0.005mg/kg/d)一致.由于2010年的《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报告存在对碘缺乏定义(尿碘中位数小于100或等于100μg/L且至少50%人群尿碘低于100μg/L)界定不清和错误运用碘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1000μg/d)而不是MRL作为健康风险暴露量评价起始点(POD),导致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策略十分必要和食盐加碘的健康益处远大于食盐加碘的可能健康风险结论缺乏科学依据,无法证明我国自1995年实行全民食盐加碘预防碘缺乏病(IDD)策略以来一直有大于50%人群处在MRL以上必要性。补碘效应必须考量个体先前存在的背景摄入量及与背景摄入量有关的机体生理适应能力,补碘过量可以导致易感人群甲状腺功能减弱、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和甲状腺癌发生健康风险.
补碘效应 补碘过量 健康风险 食品安全
应贤平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室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489-494
2012-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