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侦查立法的两种模式

  侦查制度改革目标体现为两种境界:作为愿望的目标,是实现侦查的规范化;作为义务的目标,是实现侦查的法治化。与之相适应,侦查立法也需要兼顾上述两个方面的要求。通过完善侦查程序立法,能够推进侦查的法治化;通过制定并推行侦查规章,能够推进侦查的规范化。当前,侦查立法应当关注侦查程序立法,同时,作为一种长远目标,也应当持续、稳步地致力于侦查规章的制定和完善。

侦查制度改革 立法模式 侦查程序 侦查规章 侦查法治化

郝宏奎 刘静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国内会议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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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7

200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