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的司法困境及对策路径研究
督促程序,从本义上讲是指债权人申请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取的一种非诉讼程序。该程序起源于古罗马时期,而现代意义上的督促程序则肇端于1877年的德国民事诉讼法,之后法国、日本、奥地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相继在民事诉讼法上规定了督促程序。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在第十七章专设了督促程序,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该项制度的具体运作予以了完善。本文对督促程序司法困境进行了实证分析以及原因剖析,并对督促程序司法适用的对策路径探析。
督促程序 司法困境 对策路径 监督机制
张长青 陈树森
中国人民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95-201
200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