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反思与重构--以当事人中心主义为视角
我国现行的一般地域管辖长期坚持“原告就被告”原则,学界对该原则体现的“重被告轻原告”的观念有着基本共识,但很少从当事人中心主义和当事人诉权保障视角予以探究。本文分析了“原告就被告”原则的立法价值基础,缺陷与理论困境,提出了当事人中心主义与诉权保障,诉讼制度的重构机制。
民事诉讼法 立法模式 诉讼程序 制度重构
秦伟 占长斌
山东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7-33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