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理与推定:心证可否替代举证责任--以彭宇案为例
本文以彭宇案为例,其判决结果引来了人们的反感,说明了在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中虽然离不开法官的自由心证,但自由心证不能代替举证责任。尤其是依据常理或情理基础上的推定,必须纳入到推定的规范体系中来,否则,法官费心费时所作出的推定,不仅有悖于推定本身的法理,也与本然的常理渐行渐远,还给社会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在弄清证明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的基础上,要从立法、理论以及司法实践等多角度进行相应的完善。
民事诉讼法 举证责任 法律效力 立法完善
蒋为群
甘肃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114-120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