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事司法效果为中心--修改民事诉讼法的一个新视角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繁荣以及由此所催生的民事诉讼立法的丰富,并没有带来民事司法效果的同步改善。这一发现催生了一种观念:应当将推动民事司法效果的逐步改善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积极作用于社会的根本标准,应当以保障和促进民事司法效果为中心,思考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
民事诉讼法 司法制度 权利保护 立法完善
陈彬
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139-143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