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既判力之维护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之完善

  民事再审制度是在裁判生效后重开审判,对案件进行再一次审理,其从反面规定了判决既判力的作用边界。既判力与再审制度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应当采取正确的制度来缓和二者的冲突,使两者更好地服务于诉讼,服务于法制。

民事诉讼法 既判力 再审制度 立法完善

闫向东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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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49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