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再审程序中法院的角色区分

  再审程序中的法院,首先需要作三个阶段的区分,由此产生了再审程序中法院角色的“三段论”。首先是受理阶段,其次是裁定阶段,最后是审理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法院有着不同的功能价值,而不同阶段需要由不同角色的法院来分别实现再审的程序目的。通过本文对再审程序中法院角色的阶段性和类型化细分,迎合了目前再审程序改革的趋势,厘清了法院在不同程序阶段应发挥的不同作用,在不同案件类型中应适用的审理管辖选择,必将有助于再审程序的价值实现。

民事诉讼法 再审程序 法院角色 立法完善

叶永禄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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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37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