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案外人救济途径研究--以“第三人取消判决的异议”为视角
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虽在完善现行异议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执行中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但就其中若干设计而言,尚有进一步探讨和改进之余地。本文在分析了大陆法系解决此问题基础上,研究了执行中的案外人在原诉中的地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案外人主张权利的程序——借鉴“第三人取消判决的异议”。
民事诉讼法 执行程序 救济制度 法律适用
董少谋
西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407-413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