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社会管理创新”理念的反思--法理学视角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但也是没有新意的话题,因为建国60多年来国家一直实行的是社会管理。对于“创新”而言,首先应是理念的更新,即社会转型需要对“国家”概念有新的理解和认识。“国家”具有政权属性、民权属性和疆土权属性的三位一体的基本特征。社会管理适用于封闭的社会环境,而且以突出国家的政权属性为基本特征。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下,只有实行“社会治理”才能完全诠释国家三位一体的本质,因为“社会治理”下的国家能给予人民自由,塑造人民理性。

社会管理 社会治理 法理学

任丹凤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民革上海市委纪律监督委员会

国内会议

201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

大庆

中文

93-99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