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预算审议:我国协商民主与公民参与制度化探索与应用

  我国公众强烈地要求参与立法、行政执法、公共决策以及对政府的监督过程。在现行法律规范中,为公民参与预算审议和协商民主寻求合法性依据,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有必要考察我国预算审议在公共决策与基层治理领域的运行效果,探讨协商民主与公民参与制度化应用的法治条件,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民主化规范化 法治进程 公民参与 预算审议

滕丽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民革广东省委 民革广东商学院支部

国内会议

201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

大庆

中文

166-169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