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创新机制构建
从新中国的建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开放再到今天我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乡村的社会管理正经历了一条从“统治”到“治理”的运行轨迹更新。<br> 面对乡村治理环境的全新变化、影响乡村社会治理的多元因素的并存以及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矛盾的多元化,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使命自然而然地呈现于我们面前,多元主体共治的管理模式也成为乡村治理的现实必然。
乡村社会 治理主体 创新机制 管理模式
唐绍洪
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四川省南充市政协
国内会议
大庆
中文
205-213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