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会管理创新场域下驻乡镇检察联络室的实践探索及职能定位--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为例

  作为检察机关,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既要保护好农村群众的合法利益,引导合理诉求,又要配合、支持农村基层组织维护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研究和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驻乡镇检察联络室为例,剖析了基层检察院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和新经验。平谷区检察院驻乡镇检察联络室紧紧围绕”监督、教育、预防、打击和保护”的职能发挥,延伸触角,搭建平台,积极打造扎根农村基层的法律监督组织;通过构建与乡镇维稳中心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机制,创新检察机关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模式;通过驻乡镇检察联络室的服务平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检察服务供给不足的难题。

农村社会 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 职能定位

刘旭东 曹贡辉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检察机关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科学发展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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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