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室良性运行的实践思索
派驻检察室的设置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目前派驻检察室的建设总体上仍处在探索阶段,在实践中还存在法律规定不清晰、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关系不明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健全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职能、加强机制建设、优化人才配备等方面加以完善,以实现派驻检察室的良性运行。
派驻检察室 运行机制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社会管理
李德军 鞠佳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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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74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