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起案件看销售侵权音像制品刑事案件的罪名选择
对销售侵权音像制品案件,无论行为人有无音像制品经营资质法院均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该做法未能认真分析案件性质并正确适用法律规定。在解读非法经营罪及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二罪名并分析销售侵权音像制品行为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认定行为人无音像制品经营资质而销售侵权音像制品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有有经营资质的销售侵权音像制品行为应定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侵权销售 音像制品 定罪量刑 非法经营罪 罪名选择
史焱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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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396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