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的管辖制度
现有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的规定存在一定缺陷,致使实践中出现”立案难、处理难”的现状。如何合理区分和界定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对于公、检、法三个部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依法处理此类案件存在重要意义,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至关重要。根据现有问题,从降低立案标准、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理顺不同起诉方式下受理案件的衔接机制、科学构建审判管辖体系、确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则是建立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管辖制度的关键。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管辖制度 司法实践
杨雅丽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06-409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