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它的制定与颁布,是我国公共采购市场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提高公共采购效益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自《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标投标市场发展总体来说是好的,但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经过我们多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经验,本文首先指出了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包括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人,评标环节存在不公正,招标代理机构暗箱操作,搞虚假招标,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现象,资质挂靠现象严重,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然后据此提出了对策。
招投标活动 公共采购市场 资格预审 违规行为 评标环节
周君平 王利萍
郑州市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
国内会议
郑州
中文
248-250
2011-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