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招投标改革的三点看法

  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它是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原则,由发包单位择优选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主要分析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我个人对解决的看法。实行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讽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以防止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有投资工程 招投标管理 管理体制改革 公平公正 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法规

蒋剑强

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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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399

2011-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