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审检厅大裁并的源流、过程与原委
清末以来分散的裁厅交涉与行动逐渐汇聚,经各省地方大员裁撤审检厅通电风潮而终成咸电。司法总长梁启超实行消极的司法建设路线,委县知事以司法权,裁撤部分审检厅逐渐明朗,其条陈”司法计划书十端”掀起裁厅高潮。章宗祥以”各省设厅办法6条”应对裁厅传言。政治会议一方面认为,不能借财政困难和用人不善而裁并审检厅,另一方面,用人不善和财政困难还是作为裁并审检厅的最根本依据。政治会议用酌量繁简而裁撤部分商埠地方厅,用三级三审制将初级废除归并地方。
清末时期 裁并审检厅 裁厅行动 政治会议 司法建设
唐仕春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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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265
2010-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