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城镇养老社会保险现阶段改革与发展--以黑龙江省为例

  现阶段城镇养老社会保险改革的背景中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从1984年就已经开始,各地根据中央的部署,开始进行养老社会保险的探索和试点。在全国启动大规模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从1995年开始。在这一年,在各地试点、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了在2000年前建立起同意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要求其适用于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权利义务相适应和管理服务社会化。这份文件也同时出台了两个具体的操作方案供各地选择甚至是适当修改。虽然两个方案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共同点都是将企业和职工缴费分为”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两部分。允许地方变通的改革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在实际改革中在全国形成了以县或行业部门为统筹范围的成百上千种方案,进而导致了地区与部门之间养老金相互攀比,养老保险基金分割、分散,养老保险缴费率差异极大,使得职工跨地区、跨部门流动困难,国家难以规范和调控。本文主要介绍了一、现阶段城镇养老社会保险改革的背景。二、黑龙江省养老社会保险的改革。三、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养老社会保险 制度完善 体系改革

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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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引领的改革实践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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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