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大部制”改革与探索研究--浙江富阳“专委会制度”实施状况调研分析
所谓大部门体制,或叫”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政府正式提出”大部制”改革是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此前已经酝酿提出”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1这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举措;它可以化解政府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及权限冲突,有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公务手续和环节,提高政策执行效能;也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
大部门体制 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政府政府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研究”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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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8
2009-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