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研究

社会保障是政府的一种制度行为,其基本目标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以确保其不因意外事件的发生而陷入生存困境,并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性;社会保障实施的条 件是相应的社会立法,其责任主体有政府、企业、个人,但最终责任主体是政府。一个国家 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得到了国民的全力拥护,关键看政府在这一制 度行为中是否负起了应有的责任。这同样适用于残疾人社会保障。

残疾人 社会保障 政府 责任

刘珊

南京大学 南京 210093

国内会议

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与服务研讨会暨第六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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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