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校校长遴选信息公开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教育部推行的直属高校校长公开选拔借鉴了域外经验。而域 外美国大学校长遴选公开存在着诸多争议。我国公立高校校长的公开选拔与美国 相比在依据、公开范围和方式以及救济等方面都有差异,甚至并未纳入有关信息 公开的法律规范调整范围。未来我国高校校长选任办法的完善应当注重公开,以 公开为突破口和制度保障,权衡知情权与隐私权、个体利益、公众利益与高校利 益。
selection for presid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alance
姚金菊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38-248
2012-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