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调解”的实践思考
“大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和观念创新。目前对于“大调解”的组织、机制、 运行等,在认识和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误区,影响着“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新的时 期应当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确立新的“大 调解”观,加强“大调解”工作的立法、制度和队伍建设,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工作的制度衔接。
大调解 人民调解 三位一体
王欣 王巨新
山东轻工业学院文法学院 山东济南 250353 山东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 山东济南 250103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337-340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