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民间金融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台湾地区民间金融活动存在已久,尤其以互助会的形式最为流行,在正规金融体 系尚未健全时期,对台湾经济发展有相当大的贡献。近年来,台湾地区正规金融体系的发展 已渐臻成熟,但是民间金融活动并未消失,且型态式样增多,进而引发经济、政治及社会等 层面诸多问题。台湾地区的民间金融以私人间的“互助会”最为兴盛,在亲戚、朋友、同事、 同学间,用以解决小额融资非常盛行。然而,过去缺乏法律规制,有时会因为景气恶化、失 业频增、债务纠纷等因素,经常发生倒会的情事,导致衍生个人或家庭的问题;小至私人感 情破裂、财物损失,大至悲剧发生,对社会造成莫大伤害。因此,2000 年5 月5 日将“互 助会”纳入“民法”债篇规范,对维护民间金融和保障私人权益帮助匪浅。本文主要是研究 台湾地区互助会的起源、相关争议问题和法律制度,期盼能对日益严重的民间金融问题,提 供一个解决的思路。
民间金融互助会 合会 地下金融 倒会
陈铭聪
苏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52-163
2012-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